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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事务所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杭司【2019】66号《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23

2019年5月22日晚,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教育警示所内律师规范化执业,在李亚成主任的召集下,所内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就杭司【2019】66号《关于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进行深入学习与探讨。

针对“规范执业”问题,我们深入剖析了违法违规行为表象背后的成因和根源,并总结经验教训。为此,李亚成主任提出,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端正自身的执业理念,始终坚持法律职业的道德标准和执业准则,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就《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律所管理短板及执业风险查摆问题,对此,李亚成主任着重强调:必须开展全面自查工作,找出律所内部管理机制的缺陷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自觉接受主管司法局和行业协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