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禾泰法苑千金买的好房产,怎让质量问题不过关?

千金买的好房产,怎让质量问题不过关?

发布日期:2020-02-04


时下,买一套房难不难?难!

买的房子还有质量问题,闹不闹心?闹心!

房子真出了质量问题,怎么办?

维权!维权!维权!





杭城的房价自2016年开始就一涨再涨,居高不下。尽管如此,大家还是勒紧腰带,一头扎进购房潮,直面惨淡且漫长的房奴生活。但是,高昂的购房款却不一定能换来质量硬底子实的好房子,从最近透明售房网第三方质量公开的“6月楼盘口碑红黑榜”来看,部分楼盘因房屋质量不过关、施工不符合规定而进入六月黑榜。真有一日,面对问题楼盘和有质量缺陷的房屋,开发商开始推诿扯皮时,购房者是否已经事先习得一招半式,能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招 如果你的楼盘在交付之前,就已初现端倪,存在明显质量缺陷,则应根据不同的缺陷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如缺陷问题属于非结构性、实质性问题的,那么作为业主你可以拒绝收房,要求开发商维修,维修后且验收合格的再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由此导致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业主还有权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之约定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但是!!!如果将要交付给你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较为严重的,如: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屋面、墙面、地面等部位发生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那么业主则要考虑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二招 如果你的房子已经交付,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有质量问题,那也不要怕,作为业主你还是可以积极维权,但需注意把握“三要”原则。

1.要重视证据收集。房屋一经发现有质量问题,业主应及时取证,比如先对房屋质量问题暴发点进行拍摄,保留照片等证据。此后,及时向物业公司进行报修,报修时建议以书面报修代替口头报修,并保留书面报修单,如物业公司不出具书面保修单,业主应自行或委托律师向物业公司、开发商书面致函,函件明确要求物业公司、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的地方、维修期限等,并附上能反应质量问题的照片。发函后还应当保留发函的快递凭证。

提醒:请勿在未明确房屋质量缺陷原因的前提下,自行维修,否则业主将无法证明房屋质量问题的原因,日后维权之路将会更加艰难。

2.要在房屋保修期限内提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了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在又在前述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八年,而该八年的起算时间是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至业主时开始计算,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那么该八年的起算期限是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第一位业主之日起算,该八年期限不因房屋后续转让行为而终止、中断。

3.要合理。法律既不保护权利上的懒汉,也不保护权利上的无赖。房屋发生质量问题,业主可以索赔的事项应当是与房屋质量问题直接相关的且客观存在的损失,如修复费用、修复期间如需腾空房屋的则腾空期间的租金损失等。业主提出的过高诉求,一般无法获得开发商的同意,此时如因业主不合理诉求导致开发商无法正常维修,那么因此导致的扩大损失,则由业主自行承担。

法律赋予业主维权的权利和空间,但为保障维权效率、节约维权成本、降低维权难度,业主维权还需谨慎、合理、适当!